馬頭圍道塌樓時件已經一年,社會上大家仍討論、處理劏房問題。如果經濟情況許可,誰人願意住在環境差的劏房?劏房比起當年七十二家房客更厲害,而當中所帶出的社會問題比六七十年代更嚴重。
日前閱報某專欄作家教大家如何安全地選擇劏房單位,尾房不要租,不可先看單位不要租,左右鄰居為惡霸不要租等等。敢問一句這群市民有多少的議價力?競爭力?可以負擔七八千元一個月租金的就不用租住劏房。未嘗過五六千元養起一家四五囗的,請想想他們可以這麼挑惕嗎?
昨晚新聞報導有工廠大廈改為劏房,分租予幾十戶。幾十戶共用一洗手間,通道夾窄。社處呼籲劏房居民搬走,說會提供搬遷協助。但這只可解決眼前的問題,但以後租金又如何呢?提供方案前是否應站在當事人的立場看看?
有時我自覺對時事分析不夠深入,就會選擇多思考,少說話。那些何不食肉糜的專欄評論,總是自曝其短。
Tori
By: torecuperate on 八月 27, 2011
at 10:18 pm